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万益视频 | 万益说民法典:总则 第一百一十二条

万益资讯2021-02-09

主讲人:赖健华

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金融证券部专职律师




“益”起民法典,每天点一典。

民法典总则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:“自然人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。“

本条是关于自然人身份权的概括性规定。自然人因婚姻家庭关系产生的身份权主要包括三个内容,即因婚姻关系产生的配偶权,因父母和子女关系产生的亲权和因其他近亲属关系产生的亲属权。身份权是专属权,与自然人的人身紧密相连,不得转让、抛弃或者继承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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